第二十四章
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,天气晴朗,万里无云。
今天是我在新宿舍里住下的第一天,感觉还蛮不错的。
当然,主要是离开了那个让我看着就烦的地方。
这没什么不好,虽然大学只有一次换宿舍的机会。说是这么说的,但我本来也没有打算久呆。
这个学校挺好的,这个专业也挺好的,但是我志不在此。
我想要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,我只是知道不是这些。
可能这些是其他人梦寐以求的东西,我应该珍惜。但是蜜桃和砒霜没人分的清楚究竟是什么。
我只是不想继续躺着、每天躺着、躺着磋磨掉自己。
他们多说大专是来养老的,我觉得吧——此言得之。
就我目前的感觉来看,我确实是来混日子的。每天吃了睡睡了吃,我真心觉得对不起我那学费的六千块钱。
其他的倒也没有什么,反正人生不就是这么个东西么。
只是浪费的不是我自己的东西,是我家长的我会愧疚,良心会有些不安。虽然我可能没有那玩意儿,但是现在我是有的。
浑浑噩噩、一事无成、混吃等死。
真废啊!
这个学校里有很多这样的人,在这里你不会觉得不安,因为和你一样的人是大多数。
在这里,我也会觉得不安,因为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会在五六点起床。
只有在清晨看见实验楼亮着灯的时候,我才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到——这里是一所大学。
但是太少了——孤灯难安啊!
离开了他们我也没有去到一个全员学习的宿舍,但是至少他们不干扰其他人。
你是学习也好、玩游戏也罢,他们不关心,床帘一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。
即使有些人会玩游戏到半夜,但是他们总会在十点半关灯。
这是对宿舍每一个人的尊重,而不是对某一个人的尊重。
鄙人不才,真心觉得这里面的差别很大。
往小的方面说是这样,往大的方面说就是决策。他们那样的人,我希望永远不要有出头的机会。
纵情纵义,这没什么不好,但是关乎众生的事情,理性是最好的。
中庸也是必要的。
他们没有这些才能,所以我不后悔离开。
即使多年以后,蓦然回首,我发现自己是错的,我也不会后悔。
当你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,你拥有后悔的权利,但也没有后悔的资格。
我是这么认为的。
我也不知道我想说写什么,我现在很乱的其实。
我可能只是想写一点东西吧,可能什么意义也没有,可能会是我的一切。
真的很奇怪,我明明生理上不是很合适,但为什么我还会思考那么多,我已经走了不是么?
以后相见如不见、目视如空气不就好了么?
干嘛要个她们写这么多。
她们配吗?
我不知道,这只是一件小事,我却因为一件小事牵扯到了神经。
我又配吗?
高山仰止,也许大事都是由小事汇聚而成的。
细节决定成败,也许这是我现在处于位卑的境地应该做的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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