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一章:山村的新颖生活

捻子树是一边开花一边结果的植物,而这个时候,正是花逐渐少,而果子逐渐成熟之际。

树枝上,挂着大量紫红和紫黑色的捻子。

捻子若酒杯,藏于山间枝叶之中。

高明程一只手提着摇蜜机,一只手拎着两只野兔,只得对范立成说道:“这玩意认识不?”

范立成顺着他指着的方向,仔细看去。

“是桃金娘!”范立成面露惊喜之色,他遇到一种自己认识的果子了。

这玩意有好几种叫法,叫桃金娘是书面语居多,日常的话,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喊法,什么山捻子、乌肚子、多莲、桃舅娘等。

高明程说道:“你去摘一点来吃吧,挑紫黑色的摘,别摘多了,一小把就行!”

“哎,我知道,吃多了拉不出屎!”范立成兴奋的上前去摘捻子。

他爷爷奶奶家是开瓷窑的,家里人每天的生活,都围绕着瓷窑展开,什么挑选瓷土、捏泥胚、上釉、烧窑等,平时基本不去山里玩,他奶奶顶多在自家后院开了几分地,种一些常见的蔬菜。

所以范立成虽然吃过桃金娘,但那是买来吃的,并没有亲自在山里采摘过。

再早熟的孩子,那仍旧是孩子,对于摘野果,总是充满兴趣的。

不多时,范立成就摘了很多,因为手拿不下,他干脆拿高明程的衬衫兜着。

高明程都无语了。

刚刚还说吃多了拉不出屎,现在就摘个没完没了了。

不过他也没有阻止,有时候吃是一种乐趣,采摘又是一种乐趣。

下山回到家中后,高明程把东西放下,又领着范立成去小富山去,当然是没有上山,只是站在山脚下眺望。

高明程指着一片片果园,介绍着那些都是什么果树。

基本上当地有的果树,他这里都种了。

只不过大部分都是树苗,还不到结果子的时候,另外有几棵树龄大的,也不到果子成熟的时候。

比如那几棵本地的蜜桔,虽然青色的橘子能有婴儿拳头那么大,但皮厚肉酸,还不到吃的时候。

还有板栗树上的板栗,毛茸茸的刺还是青绿色的,里面的板栗还没有熟呢。

他们这边的板栗成熟的晚,得到九月底,才会陆续成熟,到时候无需你拿棍子去打,每天早上往板栗树下走一圈,就能够捡到掉落在地上的板栗了。

有些是刺球爆裂后,板栗直接掉落在地上,有些是和刺球一块儿掉落,这个时候就需要用鞋底把刺球踩住摩擦挤压一下,这样里面的板栗就会出来了。

板栗是不经收的,放上几天后,就会生虫,或者风干了。所以如果不是要采摘下来拿去卖,那么就不必特意打板栗,今天捡上一小把吃了,明天再捡上一小把,这样天天都能够吃到新鲜的板栗了。

而板栗不管是生吃,还是煮熟炒熟了吃,都是很好吃的。

高明程也向范立成介绍着板栗树。

范立成看着树梢上挂着的一颗颗青色刺球,惊讶了。

他自然是吃过板栗的,但并未见过树上的板栗。这一趟高家村之游,无疑是开阔了他的眼界。

当天晚上,暮色降临时,大铁锅炖着野兔,灶膛里还煨着鸡蛋。

鸡蛋用荷叶包裹着,埋进火堆里,慢慢的将之煨熟,这样煨熟的鸡蛋格外的香,并且据说更有营养。

灶膛里除了可以煨鸡蛋,还可以煨红薯、土豆和猪腰子。

不过现在家里只有鸡蛋,自然只能煨鸡蛋来吃。

高明程在厨房忙活时,范立成蹲在台阶上看黑虎和精灵吃东西。

今天猎到两只野兔,一只归高明程,一只归两狗,高明程将野兔处理好后,一分为二的丢在两狗的面前。

就这么生吃,场面自然有些血腥。

范立成是一边盯着看,一边五官乱飞。

“立成,鸡蛋熟了,快来吃!”厨房里,传来高明程的喊声,范立成应着,往厨房走去。

高明程正在用火钳把灶膛里已经烧焦的荷叶扒拉了出来。

一共煨了四个鸡蛋,他们一人两个。

荷叶上都是烧焦的痕迹,但把荷叶展开后,一股荷叶特有的清香和鸡蛋的香味就扑鼻而来,引动着肚子发出饥饿的咕噜声。

范立成的确饿的很,迫不及待的想拿起鸡蛋剥壳,结果刚触碰到,就烫的他迅速的缩回了手。

“哈哈,你慢点!心急吃不了热豆腐!先放在一边凉一下。”

高明程说是这么说,但范立成却见他直接拿起一个鸡蛋,就这么剥开了壳。

鸡蛋破壳后,属于鸡蛋的香味就更为霸道了。

这个鸡蛋由于在灶膛里受热不均,有半边煨的比较干,蛋白都呈淡黄色了,但这样的鸡蛋反而更香了,吃起来也很劲道。

“高叔叔,伱不怕烫吗?”范立成满脸纠结的问着。

刚刚还说让自己等会儿再吃的呢!

“热气都锁在蛋壳里,把壳剥了,鸡蛋才凉的快!”高明程振振有词的说道。

然后也把属于范立成的两个鸡蛋敲碎了壳。

藏于里面的热气,就会顺着蛋壳的缝隙溢散开来。

一会儿后,鸡蛋果然没有那么烫了,高明程先吃了起来,鸡蛋个头不大,他两口就吃掉一个了。

于是又继续剥壳,吃鸡蛋。

等他都吃完了,范立成才尝试着开始吃,他用一片绿色的荷叶包着隔热,然后小口小口的吃着,原本蛋白刚刚可以入口,结果吃到蛋黄时,滚烫的感觉险些让他把口中的食物吐出去。

艰难的吞下后,范立成再看高明程,就是满脸的佩服之色了。

高叔叔真厉害!

两个鸡蛋吃下肚后,范立成不但没有缓解饥饿,反而更饿了。

他眼巴巴的看着大铁锅,此时高明程正在用锅铲翻炒着炖熟的兔肉,加调料加辣椒加大蒜后,很快就可以出锅了。

除了兔肉,高明程还炒了一个茄子和一个南瓜。

今天在菜地寻找菜时,他看到种在坡地的南瓜藤蔓里卧着好几个成熟的南瓜,虽然不是很喜欢吃,但高明程还是摘了一个下来。

他们这儿的南瓜是磨盘的那种大南瓜,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长条状的。

就他们两人自然是吃不完一个的,但多余的也不会浪费,因为羊和鸡都会吃。

就是南瓜子都不会浪费,可以洗干净晒干,等收集到足够多的南瓜子后,就可以炒熟来吃,香喷喷的南瓜子是很多乡下孩子记忆中的零食。

饭菜上桌,香味令范立成觉得更饿了。

“高叔叔,你还会煮饭,真厉害!”范立成夸了句,然后就开始夹菜吃饭了。

他倒是也好养,身上并没有那种富贵少爷的坏毛病,给他吃什么都行,只不过吃的最多的还是兔肉。

足足吃了两碗饭,范立成才打了一个饱嗝,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我好久没吃这么多了!”

高明程笑了笑,他觉得范立成这小屁孩肯定是饿的很了,不然也不至于吃这么多。

要知道,他虽然能煮饭,但实在没有什么手艺可言,顶多把饭菜煮熟而已。

所以在家里时,大多是许多美煮饭,他帮着打打下手而已。

饭后不宜运动,也不宜马上洗澡,但也不会闲着就是了。

高明程从房间里拿出几个十斤装的塑料瓶子,准备装蜂蜜了。

他没有过滤的工具,但蜂蜜在静置这么久后,残渣已经沉淀下去了,只需要用小杯子把上层的蜂蜜舀进瓶子里就好。

瓶口不大,寻常人得用漏斗,但高明程偏不,他像是在训练自己的掌控力一样,就这么一杯接着一杯的舀进瓶子里。

范立成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,惊奇的看着这一幕。

不过他很快就想到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了。

那是关于卖油翁的故事,最后卖油翁说了句:“唯熟尔!”

但尽管如此,这也是一种他人难及的本事。

高明程的手稳,速度也快,不多时就装满一瓶子了。

接下来又装了一瓶子,剩下带少量残渣的蜂蜜,他就用一个罐头瓶子装上。

这种有少量残渣的蜂蜜,要么自己吃,要么送给他爸妈、细奶奶和张成远等人吃。

都是自家人,也不会嫌弃。

高明程指着其中一个瓶子,说道:“这瓶蜂蜜送给你,你可以慢慢喝!”

范立成看着那么大一瓶的蜂蜜,眼睛都瞪大了,眼底充满了喜悦。

他的确喜欢吃蜂蜜,但更喜欢的是高叔叔送的蜂蜜。

这让他有一种被人在乎的感觉。

“高叔叔,谢谢你,不过太多了,你给我送一小瓶就行!你送这么多,我肯定是要分给其他人的。”

范立成婉拒了这么一大瓶的蜂蜜,主动要小瓶的。

如果是小瓶,那么他可以自己留着喝,但大瓶的话,是肯定要分给家里人的。

高明程却说道:“如果小瓶也要分给大家一起泡水喝,你岂不是吃不到多少了?你在家里是什么状态你也知道,你会拒绝吗?”

范立成沉默了,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拒绝的。

因为他给家里人的印象就是很好说话,从不主动争取什么,即使这样,几个婶子私底下还会说他的酸话。

认为他是假大方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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