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六章:山村闲情

高明程态度坚定的拒绝了,村支书最终也只能讪讪的离去。

只是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,村支书刚从他这里离开,转身就去找了他大哥高明鹏。

高明鹏也是初中学历,且现在组建了一个施工队,接附近村庄一些盖猪圈牛栏厨房等活。

他的个人能力,也是能够当好会计的,因此当村支书请他去村委当会计时,高明鹏没有多想,就答应了。

高明鹏答应当会计,一是他自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,二是这样能够提高自己在村里的威望,那么以后接到大单时,就能够更快更好的组建施工队伍。

等高明程知道时,一切已成定局,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说什么,反正距离99年,还有十一年的时间呢,先让高明鹏干几年,等到情况不对劲了,再喊高明鹏卸任即可。

高明鹏倒是挺高兴的,还特意喊高明程来家里吃饭,并且买了两斤肉,又炒了一盘子的泥鳅,再加上地里长出来的蔬菜,桌上的菜色算是十分丰盛了。

高远见也很高兴,并且拿出了珍藏的好酒出来,父子三人喝了个尽兴。

席间,高远见抱着一岁多的小孙子,还闹着拿筷子沾酒给他吃。

一岁多的孩子哪里喜欢这种刺激的味道,顿时五官皱成一团,挣扎着下地,跑到奶奶罗小华那边去了。

罗小华笑着安慰他,说等过年时,给他吃甜酒,那个甜滋滋的,好喝。

小孩子并不知道甜酒是什么,只知道甜这个字,于是就喊着要吃。

高明程瞥了眼大侄子,小家伙长得还不错,并且直到青春期,都是一个小帅哥,可惜后面烟瘾太大,年纪轻轻就熏的一口黄牙,脸也跟着老了好几岁一样。

刚这么想着,高明程就闻到烟味了,原来饭已经吃到八分饱,高远见和高明鹏都拿出烟,点火抽了起来。

烟雾缭绕中,视野都变得模糊起来,而罗小华依旧抱着小家伙坐在旁边玩。

这一刻,高明程庆幸许多美没过来吃饭,因为被她二姐喊了去。

酒足饭饱后,高明程没有多留,打算去许多玉家接许多美。

走在老村的巷道时,碰到提着桶子的高亮,高亮看到他时,立即招呼一声:“明程,去水库洗澡吗?”

高明程看了一眼他的水桶,里面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,还放着一块香皂。

突然间,高明程也很想去水里畅游一把了。

在县里住着时,住的时间越久,越觉得憋屈,并且今年还没有去水库里游泳过的。

于是他立即答应了下来。

“你先去,我回去拿了换洗衣服就来。”

“好啊,那我等你!”高亮笑着说,先去了水库那边。

等高明程拿了换洗衣服过来时,发现水库里已经有不少人在洗澡了,有些人在水中游泳,有些人则在岸边不远处洗澡。

这里基本全部是男人,因为女人会在另外一个小水库那儿洗澡。

天色略昏暗,不过不妨碍大家认得出彼此来。

高明程把干净的衣服放在水边的灌木丛上,然后利索的脱光光,一个猛子就扎进水里去。

他游了几米远,才从水底冒出头来。

“明程,来比赛吗?”高亮也游到了他的身边。

“行啊。”高明程一口答应,不只是高亮,其他几个年轻人也纷纷过来,说要一起比赛游泳。

并且还说输了的人,要去买一包烟给大家抽。

说话间,大家已经做好准备,说好最先游到对岸的人,就算是赢了。

高家村的水库并不大,这个水库相对狭长些,在两座山的中间,绕山而形成的,最长的距离,得有个三百米远。

别看大家只是生活在小山村里,但这些男娃,每个夏天,都是在水库里泡大的,一个个水性倒也不差。

随着一声“开始”,大家纷纷奋力朝对岸游去。

高明程也努力的游动着,压根没想着要放水,因为他近一年时间没游泳了,一开始游的还不如高亮他们快。

但好在他体质好,耐力强,在他步步紧追下,倒也快要追上去了。

一百米、两百米、三百米!

游泳讲究技巧,同时更讲究体力,在游到两百米远时,已经有人逐渐体力不支,速度慢了下来,而高明程的速度并未受到影响,持续前进。

最终,在最后十米的距离中,高明程一一超越其他人,夺得了桂冠!

高明程站在对岸的岸边,大声笑着说道:“我赢了!哈哈!”

随着发出畅快的笑声,高明程只觉得身心都充满了愉悦,仿佛他的灵魂是真正的二十岁小伙子,因此为一点输赢就感到十分的喜悦。

“哎,算你厉害!”

“明程,你在县里也去游泳了吗?”

高亮等人都输了,一个个有些丧气,但也不至于生气,于是有人问起高明程话来。

高明程自然说是没有去游泳过,他说道:“县里有个佛岭水库,但离我家住的地方比较远,也就没有去过。还有一个全县最大的后溪水库,但那儿就更远了。”

高亮就说道:“我们从五月就泡在水里了,竟然还比不过你!”

高明程哈哈笑着,想起了一开始的赌约,于是说道:“这样吧,我买烟给大家抽,让大家都沾沾我的喜气!”

他这话一出,大家就立即高兴起来了。

几个人刚游了三百米,这会儿也有些累了,于是就坐在岸边说着话。

“明程,你去过外地,眼界宽,你觉得我们要是出门去打工,去哪里好呢?”问这话的人是高亮,但其他人也纷纷看向高明程,等着他的回答。

在之前的偷树中,高亮也被抓了,事后虽然有高国兵出面把他们都保了下来,但也被告诫不能再去偷树卖了。

这没了卖树的收入后,村里的年轻人就有些坐不住了。

88年百万民工潮的形成,自然也是有其原因的。

在高明程的印象中,高家村的年轻人出门去打工的时间是比较晚的,得等到九几年去了。

但现在他看着高亮等人期待的目光,才知道大家早在这个时候,就开始期待出去挣钱了。

这或许和他在县里建房开服装店有关,也或许和高明万有关,高明万每次回来时,都会同村里人吹嘘他在跑车时的所见所闻,把外面的世界描绘的多姿多彩。

这听得多了,就让人无形中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好奇和向往。

高明程沉吟片刻,决定把在羊城的所见所闻如实的说出,并且说道:“不是我要劝大家留在村里,而是现在外面的形势,也不是很好,如果你有人带着,有明确要去的地方,有明确要做的事,那么你可以去,但如果没有的话,贸然去大城市,也未必能够找到活做。”

今年羊城等地,有大量的民工找不到活干,只能在街上游荡。等到明年,因为三角债的关系,又会有一大批的企业倒闭,或者是发不出工资来,到时候厂里的工人们,日子都不会好过。

这个时候出去打工,前景自然不好。

“这几年稻谷的价格年年都会涨,你们如果能够多种一些稻谷出来,也是稳赚不赔的。另外也可以多养一些猪和鸡。”

“如果实在想去外面赚钱,那么我有两个建议,一个是去县里做吃食生意,去学校门口或者工厂门口摆摊,去卖炒粉、豆腐脑、凉粉等吃食。还有一个就是去县里捡废品卖。”

“但这两个,也得在县里解决吃住问题才行。”

高明程真诚的给出了自己的建议,至于听与不听,就看他们自己了。

高亮等人也的确都沉思起来,一时间没人说话。

但过了一会儿,一个人突然说道:“明程,我家想养蜂,你看你蜂箱里能分出蜂王来吗?”

高明程看向说话的那人,年纪比他大上两岁,也是大房这边的人。

他说道:“我得明天去山里看过,才知道能不能分出蜂王来。能的话,我就分给你。”

“哎,谢谢了。”那人立即高兴的道谢。

蜂蜜的价钱颇高,村里人看到高明程养蜂,似乎也不怎么麻烦的样子,于是也有人开始动心了。

但养蜂这个事吧,你看别人养,似乎并不怎么需要管理,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蜂蜜卖钱,但是这里面的门道也挺多的。

除了技术上的那些,最关键的是,你得克服心理上的惧怕,打开蜂箱去取蜜时,蜂箱里面有着密密麻麻的蜜蜂,它们会围着你飞,一旦察觉到你对它们有危害,立即就蜇你一下。

被蜜蜂蜇一下,那疼痛感可是很刻骨铭心的。

所以在取蜂蜜时,必须要穿长袖长裤,并戴好头罩,以及手套,防止蜜蜂蜇人,然后用毛刷把蜜蜂轻轻的刷掉,然后再到一边去摇蜜。

高明程倒是没有再戴头罩了,因为他发现那些蜜蜂对他很友好,没有主动攻击过他,即使蜜蜂落在他的身上,也没有蜇他。

因此他就懒得戴头罩和手套了,直接这么上,速度就更快些。

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跟他打坐有关,但他前世在网络上,的确看到过一个养蜂人直接光着身体,蜜蜂将之层层叠叠包裹住,但并未伤害那个养蜂人。

除了养蜂人,他还看过养蛇人,明明是毒蛇,但毒蛇爬满在养蛇人的身上,却并未伤害养蛇人。

这或许有什么独门技巧,又或许是恰恰投了那样物种的缘。

夜色渐深,星光璀璨。

上了年纪的人,早已经洗过澡就回家去了,高明程这伙年轻人也在说说笑笑间,穿上干净的衣服,拿着脏衣服回家去了。

各回各家,各找各……老婆!

因为去水库游泳,高明程回家的时间就晚了,等他回到家里,许多美早已经在家了,正在用收音机听歌,她一边听,一边跟着唱。

小院里,满是她的歌声。

高明程站在院门口聆听了一会儿,一曲结束后,他才走了进去。

“唱的真好听。”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自家老婆。

许多美眨眨眼,不好意思的笑了。

高明程看她已经换上睡衣了,不由得说道:“你自己去提水了?怎么不等我回来?”

许多美不以为然的说道:“提几桶水而已,又不累,再说了,上半年井里水位高,我一下子就提上来了。”

她怀孕到现在,除了孕早期让她吃了点苦头,其他的时候自觉身体状态很好,再说了,这村里的女人怀孕后,哪一个不是一直做事做到生的那一天?

生孩子的时候,要是赶上农闲时还好,要是不幸赶上农忙,那么孩子都会生在地里。

“我知道你关心我,但我没那么娇气。”许多美说道。

高明程看着他老婆气血还不错的小脸蛋,也就没说什么了。现在这会儿是这个情况,不像后世,后世的女人怀孕后,那是恨不得供起来的。

“对了,我们家种的黄瓜,都有一些老了,我哥也是实诚人,喊他帮着照顾菜地,菜老了也不摘,我今天在菜地转了下,把老黄瓜都摘了让他拿回去喂猪了。”许多美说了句。

“行,你看着安排就好。”

夫妻夜语几句,便上床去睡觉了。

……

翌日清晨,高明程起了个大早。

呼吸着新鲜的空气,高明程一路朝山里跑去,照例练拳后,出了一身的汗,那是通体舒坦。

他一路下山回到家里,也才六点钟而已,把粥米煮胀开后,在灶膛里再放一根大木头烧着,就可以不用多管了。

“黑虎,精灵,咱赶集去!”高明程小声说着,领着两狗一路跑着去了军岭。

今天是军岭的集日,他打算去那里买些鲜肉和其他的吃食回来。

等到集市上,那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了,附近十几个村庄的人,都来这里赶集了。

肉摊前永远不缺顾客,不少人围聚在那里买肉,现在买肉,是屠夫切哪算哪,顾客是不能指指点点的。

高明程看到现在切的是前腿肉,立即要了两斤,又要了筒子骨和扁骨,称好后,也没袋子装,直接放篮子里。

自从养了狗,他就挺爱买骨头的,骨头炖汤好喝,吃完了肉,还可以把骨头丢给狗吃。

“明程,你也来赶集啊。我家种的西红柿和茄子,你拿些回去吃吧!”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响起,高明程循声望去,就看到黄大志的妈了。

她正弯腰从自己的箩筐里拿东西,一边说着话,一边就要往高明程的篮子里放去。

高明程一个侧身,就避开了,他笑着说道:“不用了,我家也种了菜,不缺菜吃。你还是拿来卖钱吧。”

黄妈挺热情的,她对高明程的感观很好,因此才愿意送菜给高明程吃,最后在她的坚持下,那几个西红柿和茄子,到底还是放进了篮子里。

高明程也就不再拒绝了,又问起小乖的情况来。

提起小乖,黄妈还是有些不满,因为她觉得想收养孩子,直接收养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娃就好,还健康。

但毕竟养了一阵子了,小乖又确实乖巧好带的很,于是她笑着夸了小乖一番。

“孩子挺好的,小安对她也上心,带的挺好的,还说要把之前他坐的轮椅改一下,改成能让孩子坐的那种。”

“挺好的,七坐八爬,现在孩子也坐得稳了,放在车上推着走也省心。”高明程就附和了句。

他决定等他儿子生下来后,也得给孩子打造一个婴儿车出来,到时候推着走,多省心啊!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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