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初次认识

莫川霖看着眼前的女子,其实他自小是在贵族圈里长大,美丽而又雍容华贵的女子他见过很多,面前的女子竟然也不在她们之下。可真正让他有些被吸引到的,不是她的美貌,而是她眼里那种不服输充满斗志的光。

他……心里其实很羡慕。身上多年难治不愈的疾病,已经即将要拖垮他的意志,他知道自己这个表面上康健,其实已经犹如大厦将倾的身体,已经快要无法挽救了。筆趣閣

这个女子明明身在困境,却还是依然这样乐观坚强,敢于和自己那群豺狼虎豹一般的亲戚斗争,他想到自己的怯懦,不由得有些羞愧。钦佩之情油然而出。

林锦月也在悄悄打量着这个她所谓的未婚夫,嗯……颜值倒是过关,身高保守估计也有183了。可惜就是个古代人,也没啥共同语言啊。在古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可是她可不吃这一套。

当然,如果在现代,这样一个大帅哥,她肯定会有点动心的。

这样想着,她朝着面前的英俊男人微微颔首道谢:“小女子多谢这位公子相救。可是你说是我未婚夫,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呢?”

她心里还是有些警惕,即使他这样说,她也不能直接就信了啊。

莫川霖愣住,看来她是一点也不记得自己了吗?他依稀有些印象,她的父亲带她来过自己家的。不过那也是很小的时候了。

他一开始还有些抵触的,后面也不怎么来往。

现在看到林锦月和他当初看到的胆小唯唯诺诺开始不一样了,他心里有一些异样的变化。

想到莫管家生前对他说的一些话,不禁也没有一开始那样抵触心态:“我们见过,你不记得了吗?小时候你父亲带你来过我家。那时候我们——”还在一起说过话的……

他话音未落,倏然就有道声音传来:“少爷,天色不早了。香儿带您回家。”

原来是个衣着打扮十分靓丽的女子,身着锦缎,梳着整齐的发髻,头上还戴着漂亮的簪花。看样子倒不像是丫鬟,甚至比得上镇上的大户人家了。

她款款走上前来,随后在莫川霖旁边立定,似乎看上去和他关系不一般。

这个女子眼神里有些高傲,似乎自己是个了不得的官家小姐一样,她用微微敌视的眼神瞄了一眼林锦月,虽然微不可查,但是林锦月还是感受到了。

林锦月:?

随后那个女子貌似不经意开口:“少爷,天色已晚,现在天还有些寒凉,小心受寒。我们该回家了。”

莫川霖似乎和这个女子熟稔,听她说话倒也不觉得有异:“等一会,我先和这位姑娘说几句。”

明香闻言,忍不住咬紧了牙关。

不过,林锦月没在意这些,因为他俩压根也不熟啊。不过,听这个女子说话,好像是莫川霖的丫鬟之类的?

莫川霖看了看沉默的林锦月,似乎是害怕她误会,说道:“这是我府上的大丫鬟。”

明香本来是想跟着莫川霖一起过来,宣示自己主权的,但是他这样撇清关系,让她不禁有些暗恨。

莫川霖说完不禁觉得自己有点笨嘴拙舌的,自己为何这样解释。会不会这样说,让她更想多了。

自己和他相处了这么多年,竟然还不如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?

林锦月:“......”

顿了一会,她淡淡说道:“公子怎么样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,我还要忙,您自便。”

莫川霖一愣,随后看着林锦月踏进了厨房。

他眸子一暗,似乎她对自己一点也没有好感。

莫川霖踏上了马车,依然是沉默着没有说话。可是和他朝夕相处的明香,还是发觉到了莫川霖黯然的神情。她知道他应该对这个叫林锦月的女子动心了。

明香心里不由得开始嫉恨,这个女人不过是个乡野村妇而已,哪里值得他这样上心!

哼!如果这个女人不识好歹,一直缠着自己的少爷,她会给点颜色让她瞧瞧的!

林锦月在厨房打了个喷嚏,谁在讲她?!

这段时间,林锦月忙的不亦乐乎,都在经营管理自己的小酒馆。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,她发现杨志和陈大义都是比较忠诚的,虽然陈大义比较爱贪小便宜,但是为人还是比较善良的,他父母死的早,底下有两个弟弟妹妹需要他照顾,这才在厨房里会顺一些东西回家,给自己弟弟妹妹补充营养。

但是,就算是这样也是不妥的。她和陈大义聊了一下,告诉他酒馆会有一些福利待遇。以后会发一些肉菜给员工,干得好还会有工钱奖励。以后就不要再偷偷顺手牵羊的好。

自从那之后,陈大义便再也没有顺过酒馆里的菜。而且,更加服气林锦月这个丫头掌柜。

这段时间小酒馆的生意可谓是爆火,很多小镇上的人,都跑过来品尝林家小酒馆的菜肴。可以说来林家小酒馆就是镇上的一种高端享受。

小酒馆的菜价也涨了不少,每个月赚的比之前还要多得多。拿着这笔钱,林锦月计划着要去给店面装修一下。还要以后开新门面。

因为万能图书馆,她“发明创造”出了很多这个地方都没有的新菜:荤菜比如蒜蓉粉丝虾,酸菜鱼,水煮鱼,夫妻肺片;素菜也有地三鲜,凉拌黄瓜之类。

这些古人从来没吃过的菜,在他们品尝了一遍之后,可以说是爱不释手。每天顾客都爆满,要排队才能吃上林氏小酒馆的菜肴。

这天,打烊了之后,她在厨房和陈大义又交代了一些事情,比如客户服务的观念,以及现代餐饮业的一些注意事项,她还提出了新出几种菜肴的方案,比如快餐,适合忙碌的普通人。

中式快餐包括盖浇饭,汤面,炒饭炒面,粉丝汤之类;西式快餐比如三明治、汉堡炸鸡之类。如果顾客觉得吃正餐佳肴太贵了,就可以吃这些快餐。

另外,还有一些酒水饮料,林锦月也准备了一些。

今天,她用小苏打粉和红糖,做了一些可乐给他们喝,

杨志喝了一口,顿觉浑身清爽,可乐里面的气和冰凉凉的感觉,让他顿时神清气爽。他忍不住眼睛一亮道:“太好喝了吧!这是什么水?掌柜可真厉害!”

“这水叫可——快乐水,这水叫快乐水!”林锦月笑眯眯地回道。

陈大义听得一愣一愣的,喝了一口快乐水,也不禁竖起大拇指:“姑娘真是好想法啊!我要琢磨琢磨,然后把它们都做出来。”

林锦月点点头,随后说道:“以后我们的酒馆会越开越大的,所以你们要多学学。一起加油!一起发大财!”

杨志和陈大义愣住:“加油是什么意思?”

林锦月差点忘了这里是古代了,用了一些现代词汇。她哂笑道:“哈哈,就是鼓励自己好好干的意思啦!”

杨志和陈大义愣愣地点点头,随后立即握起拳头说道:“我们一起加油!”

林锦月捂嘴笑。看来古人学东西还挺快的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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