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山野游方李华,救不得天下,只救眼前人。

“满意了吧?”

李易将竹笛还给二爷,只见对方闭着眼睛仿佛在回味着什么。

二爷睁开眼睛,赞叹道:“兴国啊,你什么时候有如此高超的技艺,比收音机里那些大师不差分毫,我当年果然没看走眼,究竟是怎么做到的?”

“只是闲暇时的爱好,略懂略懂,而且我吹的就是你的曲子。”李易摇头,并非他谦虚,竹笛确实是他闲暇时的爱好之一。

5000年的时间,不可能都在修炼。李易也是有血有肉的人,也需要一些娱乐来调剂一下生活。

焚香、品茗、听雨、抚琴、对弈、酌酒、拾花、读书、候月、寻幽等等他都有涉猎。若说术法上李易没有强求,只做到自己最好的。那么娱乐的雅兴上李易就是随心所欲,没有任何的要求和目标,纯娱乐。

只是时间太久,积累太多,自然而然的就入道了。

意境就是乐器最高技艺的象征。

“……”二爷不知道是何种心情,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,然后就忘记想说什么了。

“对了,你和那个女娃娃是什么关系?”

李易微微抬头,直视二大爷道:“你能看到?”

“好的曲子都有感情,老头子我吹了一辈子竹笛,虽然吹不出故事,但能听得出来。”

二爷神情罕见的认真,没有以往老年痴呆的迷糊。一涉及与竹笛有关的东西,他就不迷糊了。

他这辈子无妻无子,在李易的爷爷死后,就竹笛这点念想了。

“没想到二爷你竟然还是个伯乐。”李易笑了笑,回答道:“她是天剑宗的传剑人,我与她第1次见面在一处村落中。当时我正在给那里的人看病,她就像神仙一样飞下来说要与我切磋。我拒绝,她拔剑,然后我们打了起来。”

李易没有避讳任何东西,他也从来不打算刻意掩饰什么,不过也就这小老头会认真听自己的话。

“他们这些大宗门的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,把修炼当作一切,为了修炼而修炼,他们的话题永远是境界修为功法丹药诸如此类。这是一个教育问题,我们也有一些读书读到不能自理的人。”

二大爷问道:“天剑宗是啥?”

“类似五姓七望的世家嫡子。”

“女娃娃家世这么好能看上你,真是瞎了眼。兴国你可有家室的人,可不能乱搞。”

李易愣了一下,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自己,可转念想想好像又没有错。

当时他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野道士,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,让无数同辈望尘莫及的绝世天骄。理应他们是不会有太多的交际,自己为了省事也躲着对方,可她每次都能找到自己。一找就是几年,想躲都躲不掉。

若说练剑,自己在剑道造诣和天赋并不如她,不杀剑不及天剑半分。若说道法,他修的道与她不同,能代替自己的在天剑宗至少有双手之数。

为什么呢?

“可能真的是瞎了眼吧。”李易哂笑,重新闭上眼睛,旁边的二爷又拿起竹笛吹起来。

这一次又换了一个曲子,活泼悦雀,犹如两只鸟儿在树梢上戏耍。

那时李长生没有给雪夜任何东西,哪怕名字都是假的,她所求的论道练剑也没有。

为了让这一根筋的剑痴知难而退,李长生与她切磋的次数屈指可数。反倒是带她去游山玩水,去看凡俗的灯会,去观冬至的梅花,去吃开春的面食.....看尽世间繁华,唯独没有修炼。

晚上,二爷留下来吃饭。

“怎么有两个兴国?”二爷懵逼,可能无妻无子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儿子像父亲。

李父解释道:“二叔,我才是兴国,这是我儿子李易。”

“哦~”二爷声音拉长,“兴国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?”

李父哭笑不得道:“都有了快三十年了,您看我这白头发。”

“咦?孩子他爸,你白头发好像变少了。”李母注意到丈夫几近全白的头发变成了半白,以前是白中夹黑,现在是黑中夹白。

李易默不作声的吃着馄饨,为了照顾二爷的牙口,今晚吃的馄饨面。

白汤泡在拇指大的馄饨,上边铺着很多碎猪肉,一些碎葱花做点缀,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。

浅尝一口,猪肉的香,馄饨皮的滑,然后是馄饨的弹牙。

想起来每年开春他们都会去吃一顿馄饨。古代的路边小馆没有这么丰富,但味道也一绝。

吃完晚饭,二爷被李父送回家,李易拿着木剑在院子里兜兜转转,思考怎么用微乎其微的灵气构建出一个法阵。

以传统法阵显然不行,贫瘠的灵气会将阵法瞬间吸干。好在李易略懂一点奇门八卦,改变风水使其聚气吸水,最重要的是奇门一成就不需要灵气。

夺天地造化的威能没有,但只是用来祛湿还是没问题的。

就在李易想动工时,他的电话响了。

【李莉莉】

“喂。”

“哥,上学的事情我已经谈好了,一中的领导说不上学也可以,但你要通过考试。最好这个月内考完,7月学校就开学了到时候不好录学籍。”

“那明天去考吧。”

“啊?你不用复习一下吗?十年前的教材和现在有些差别,题目也不一样。”

“我最近有看一些书籍,应该可以过。”

既然答应父亲要复读,李易自然会上心一点,最近他闲暇之余都会抽出几分钟看看这几年的教材。和十年前确实有很大的差别,但万变不离其宗。

现代教育是公式化的,只要记住所有公式自然不会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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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55岁,宗门大比,斩获榜首,得正一丹。】

【256岁,受命调查云洲妖道一事,云洲修士无一不对其痛恨万分。经询问妖道杀戮无数,喜好灭人满门,以有十几个宗门被灭,食人吞魂修炼。此事非同小可,不可放任不管。】

陆浩初说道:“这也是大能自传的好处之一,他们都是在那个世界顶级的存在,也有意味着大能之间必定有交集。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自传了解到其他人,也可以提前知道以后可能转世的人。”

易哥事情!

赵四瞳孔微缩,他没想到承剑录竟然还会提起妖道一事。

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已经结束,没想到现在《承剑录》旧事提起,这会不会对面前的状态产生影响?

“老陆,这事情。”赵四低声问旁边的陆浩初,对方摇头回答:“放心吧,已经定下的事情很难改变,只要你那位大哥没有什么出格举动,上面也不会去动他,我们最忌讳朝令夕改。”

比起这个陆浩初更加关心另一件事。

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坐在角落,安安静静看着屏幕的美少年。

本以为是赵四多疑了,可根据他这两天的观察发现这个人越发不对劲。刚刚到来就对赵四有着浓厚的兴趣,赵四可不是什么美女,长相也算不上多帅,还不如自己。而且那天抓捕白莲教护发,大家都中了幻术为什么他还知道对方境界。

敌人可不会让中了幻术的人知道自己真实境界。

【257岁,调查一年,知妖道罪事上千,可无一证据尽是传言与口述,问起者无不支支吾吾,存疑。宗门来人接替调查,一无所获返回宗门】

【258岁,返回宗门,宗门大师兄烦人,故而揍之,年后无事寻李华。】

【259岁,开春,李华带我去吃馄饨,凡俗五谷,很烫但好吃】

看到这里赵四松了口气,而周围的人却不满了,不是因为妖道李长生,而是李华。

“怎么又是李华,我觉得应该把更多内容放在与高手的对决中,这样子才更加吸引人。”

有人开始教剑仙写自传,随着承剑录的不断更新,一些在现代有名的修士开始出现,然后纷纷拜倒在雪夜剑仙的手下,承剑录也逐渐名副其实。并非所有修士都可以转世,可转世的修士会把修仙界发生的事情带来,包括他们所处那个时代的天才。

就像看历史一样,历史人物有人喜欢,那些惊才绝艳的修士也有。

雪夜剑仙无疑是一个时代的绝世天骄,论斗法几乎是登临绝顶,无人能敌。

可让人不满的是承剑录中夹带私货,一涉及到李华字里行间就充斥着一股酸臭味,他们也酸得不行。

很少话的东云忽然开口:“自传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的传记,你们认为的高手在承剑录很多连名字都不配有。”

这句话很得罪人,毕竟《承剑录》中被雪夜剑仙击败的人非常多,其中不乏受人喜欢的人物。比如天剑宗大师兄何昆在记载中有击退妖族庇护人族的功绩,所以很受欢迎。

但承剑录中都是被雪夜剑仙胖揍,再与对李华的态度作对比就让人愤愤不平。

“我觉得这李华配不上雪夜仙子,何昆击退妖族庇护人族,他做了什么?他只是一个游山玩水的野道士。”

东云说道:“德不论大小,李华十年如一日行医救人,不求一丝一毫,有多少人能够做到。我敬佩李华,因为他确实守护了许多活生生的百姓。言天下黎明之人,看不见脚下的百姓。”

雪夜剑仙最讨厌虚伪的人,所以她讨厌的人很多,所以她喜爱的只有李华。

屏幕再次流转。

【262岁,凡俗瘟疫,李华十日走一城三镇百余村,传药方,治瘟疫,我随之。】

【我曾问:你剑法了得为什么不去杀妖族?扬名天下,争造化乾坤。】

【华言:杀一妖未必会救一人,救一人则会救一家。我一介山野游方目足短浅,只救眼前人,只救眼前人...】

场面一片寂静,没有再说话,也没人再不满。

山野游方李华,救不得天下,只救眼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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