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节生命的延续

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,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,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。

太阳落山了,星星慢慢的出来了,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,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,只要旺财回来,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,天天拍都不是问题……

快到半夜了,云烨的心越来越凉,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,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,怎么活动都不得劲。

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,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。

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,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,就像是在哄孩子,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,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。

“旺财走了!”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,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,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,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。

“旺财没走,他只是回家了,他守了您四十年,足够了,也该回家了,谁都要回家的,哪一个都不例外。”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。

那日暮眼睛红红的,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:“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,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,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,会给他最好的草场,最干净的水源,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,您看看天上的星星,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。”

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,又开始捶胸顿足,大吼着说:“腾格尔算什么,旺财是我的兄弟,凭什么要他宠爱。要宠爱也是我宠爱!‘

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:“马儿长了四条腿,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,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,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?”

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,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,没有理会那日暮,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:“你养的兔子死了。你难过了半年,我那时候还笑话你,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,是我不该啊,”

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:“您哄骗妾身的时候,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。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,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。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。”

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,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,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,显得很落寞,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,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。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,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,就要赶紧干掉。

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:“公爷,旺财的精神很好,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,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,只是依然不吃东西。”

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,叹了口气。把锅子搭在火上,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,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,端给辛月说:“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,一个人走在山沟里,想要找到出路,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。我只好沿着小溪走,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。

这个地方有狼,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,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。就有狼过来咬我,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,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,为了活命,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,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,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,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,非常的神骏,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。

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,要是没有那只马群,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。”

辛月和那日暮,铃铛吃着野菜,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,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,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。

“第二天,我睁眼睛的时候,马群都走了,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,我跟旺财商量好了,一辈子不离不弃,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,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,旺财最多活三天,孙先生给的补药,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,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,有力,但是,只有三天,三天过后,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。

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,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,希望能陪我一辈子,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。

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,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,等到旺财走了,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,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,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。”

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,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,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,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。

云烨笑了一下,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,已经成了一个废物,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,需要运气,轻轻地启动了手机,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,歌声没了,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,就这点东西,让那日暮,铃铛,小苗看得目瞪口呆。

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,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,再也没声音了。

辛月惋惜地说:“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,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,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,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,到了现在,歌声也没有了,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。再过几年,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。”

“夫君,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?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,能和妾身说说么?妾身不会说出去的。”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。

“白玉京啊,和大唐没什么两样,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,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,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,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,从长安到岭南,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。

那个世界很脏,天是灰色的,很多的地上不长草,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,你们不用急,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,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。

你看看,大唐的炸弹是不是越来越厉害?青雀的飞机是不是一次比一次飞得远?大唐的人是不是变得越来越世俗?等到大唐的商人开始用火油炸油饼的时候,差不多就成白玉京了。

那不是一个好地方,我不喜欢,我喜欢大唐,可是大唐终究又一天就会变成白玉京。

小武在建造的白玉京只是一个山洞,里面除了宝石用的多了些,没一点用处,她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身在白玉京的雏形中了。”

辛月兴奋的朝四周看看,小声的说:“夫君,就是要把大唐变成白玉京,别人不知道白玉京是什么样子,可是您知道,这样一来咱们家就占了先机,永远立在不败之地,妾身到今天才知道夫君您的雄心壮志。”

不光是辛月觉得夫君高深莫测,那日暮铃铛,小苗也一致这么认为。

云烨瞅瞅家将说的那个方向小声的说:“这里万籁俱寂,最适合说鬼话,我说鬼话,你们就当鬼话听,不必觉得我高人一等。”

云烨说完这句话,四个老婆也就没了说话的心思,小苗铺开睡袋,每人一个,五个人钻进睡袋把脑袋露在外面,瞅着灿烂的星空久久的不能入眠。

睡梦中感觉脸上湿湿的,像是被别人用舌头给洗了一个脸,睁开眼睛就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凑在自己的眼前,见云烨醒过来了,欢快的踱着步子将另外几个睡袋踩得一塌糊涂。

云烨张嘴笑了,旺财到底还是来了,正要伸手去搂抱旺财,却发现旺财的身边还有一匹马,这匹马很小,而且它的腿上同样有一个可怕的伤口。

“这是你的后代吗?”云烨轻轻地问旺财,旺财拿嘴把那匹小马拱过来,然后又看了云烨一眼,欢快的叫了一嗓子,然后就慢慢的走进草丛里去了,这一次云烨非常的肯定,旺财不会再出现了。

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,毛皮软软的,腿上的伤口很严重,伤口边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,很显然他非常的疼。

“既然你家大人把你托付给我,那就和我回长安吧,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,你不用再和旺财一样吃尽苦头才能吃香的喝辣的,你现在就能享尽人间富贵,这是我给你的承诺,也是给旺财的承诺,既然旺财喜欢当野马,自然就不能用名字,否则会被别的马笑话,所以,旺财这个名字就归你了,好不好啊?旺财!”

云烨蹲下身子,从自己的身上扯下一些布条子,小心的把孙思邈研制的白药给它上好,最后拿布条子包裹起来。

那匹小马最后卧在云烨的身边,任由老泪纵横的马夫帮着它梳理凌乱的毛发,顺便还要清理一下毛发里的寄生虫。

“公爷,旺财变年轻了!”不知道原因的马夫双手颤抖的厉害。轻轻地那指头抚摸着旺财鼻头上的那一块白斑,这是旺财才有的特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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