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博物馆中的奇物

星城的七月,赤日炎炎,流金砾石。

城市是一个巨大的蒸笼,暑气氤氲,将人蒸得头晕目眩,懒癌入骨。

这种天气,去远离城市的乡野林间,也是难得的体验。

河水清澈,波光粼粼。

河面上露出的磐石与水相击,发出潺潺的流水声,新生的河泥沉积在澄澈的水底,被阳光照射出缤纷的五彩。

这是大麋山,星城周边有名的山脉,山高,地大,面积广。

从星城的高速下来后,绕行几十公里后,便能看见庞大巍峨的大麋山横卧在天边,绵延不绝,高耸入云。

这座广袤的山脉横跨多个市州,最中心的部位更是原始森林的风貌,有很大一块区域被政府划做了自然保护区。

此处山清水秀,风景秀丽,山脚下建有农家乐,是许多星城人假日踏青消暑的第一选择。

秦铮他们的选择也不例外,酷暑难熬,白日在城市里游玩不亚于酷刑,于是秦铮斟酌一番后,便带着唐可歆和谭雅君两人来到了此处。

“嘿,老秦头,吃我一招!”

清澈的河水中,唐可歆玩心大起,捧起一把水高喊着朝一旁老神在在的秦铮泼去。

秦铮将心神从眼前的综网面板转回现实,侧身躲过泼来的溪水,冷笑道,“废柴。”

边说着,他弯腰从河水中拾起一块扁圆状的石块,掂量了下,找寻角度手中微微用力,石块便如流星般甩入水中,在唐可歆脚边溅起高高的水花打在她的脸上。

“秦铮你混蛋!”

脸上被水溅到的唐可歆发出一声怒吼,张牙舞爪地冲着秦铮跑来,却被秦铮反手镇压,坐在岸边石上的谭雅君看着这一幕露出浅浅的笑容。

蓝天,白云,碧水,青草,靓女,憨批,秦铮不由感叹,踏青确实是一项放松身心的运动,自己以往宅在家里确实略失偏颇,游戏确实好玩,但亲身出游也别有趣味。

秦铮他们进山选择的是一条偏僻的小路,由于不是节假日的缘故,这一路过来基本没有碰见过其他人,艺高人胆大的秦铮领着两人走过一段山路,在林间小道上绕行了几十分钟后,抵达了一处山清水秀的溪谷,三人便打算在此休憩半晌。

此时正是日上时分,太阳高垂中天,然身处密林山涧之中,全无一丝酷热之意,林中幽静,阳光透过疏密有间的枝叶在地面上烙下细细碎碎的斑点。

对于前来避暑的三人而言,这确实算得上难得的幽静之所。

“嘭!”

突如其来的声响打破了山林间的平静,远处的树顶惊起无数飞鸟。

秦铮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,这声音,貌似不太对劲。

正在玩水的两个女生也被吓到,她们带着惊疑不定的神色来到秦铮的身边,不安地问道:“什么情况?”

秦铮摇摇头,他并不知晓发生了什么事情,但从这声响来看,貌似距离自己所在的地方并不太远,据目视而言,大概走过去只需要二十几分钟的样子。

由于走的是无人问津的野路,他们已经算是很深入这片山林了,估算一下位置,已然接近大麋山中的自然保护区,此地人迹罕至,如果遇到危险,怕是只能自救。

秦铮倒不害怕虎豹豺狼之类的野兽,大力牛魔拳升到lv3后,身具一牛之力,能开八石强弓,加上在副本中磨砺出的战斗能力,放在古代也算得上是个十人敌,等闲的野兽在他面前只能是送菜的下场。

然而,世界上有的是比野兽更凶残的存在,比如说,人。

那动静秦铮十分熟悉,力争成为一位新时代炸逼的战争领主一开始便听出来了,那是土质炸弹爆炸的声音。

深山野林,炸药爆炸,秦铮的心中顿时有了无数的猜测,但他并没有对自家表妹解释。

他摇摇头,表示自己也不清楚,随后开口道,“不太清楚,听上去是什么东西炸了。”

唐可歆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,她虽然平日大大咧咧,但胆子并不大,此时也仿佛意识了到什么,扯了扯秦铮的衣袖,小声地说道,“要不我们先回去吧。”

秦铮目露欣慰,他最欣赏的就是自家这表妹这一点,从不过分好奇,在大事上明事理,知进退。

要是换一个人,说不定就怀着好奇心冲过去找宝贝或者长见识去了,但唐可歆就不一样了,感觉到不对劲就赶紧拉着秦铮准备跑路。

秦铮心底连连点头,这孩子,这点随我。

于是,战争领主从善如流,立马收拾东西准备原路返回。

秦铮并不打算去掺和这破事,好奇是一种良好的品格,但不应该用到这种地方。

谁知道前方等待他的到底是什么?

是炸山的工人?还是演习的军士?亦或是持械的暴徒?

要是自己独自一人也罢,但带着两个娇柔体弱的妹子,秦铮想了想,还是放下了心中的好奇。

于是,收拾完毕后,秦铮便一马当先在前方领路,踏上了回程的道路。

“老秦头,你说,那到底是啥东西啊?”

唐可歆走在路上,乐天派的她很快放下了担忧,开始没心没肺地提出自己的猜测。

“诶,你们说,会不会山里有妖怪啊?”

“秦铮!拉一把雅君,这个坎有点高!”

一路上,唐可歆叽叽喳喳的声音就没停过,就连秦铮都佩服她,明明已经在喊腿走不动了,但偏偏还能嘴里一刻不停。

山路崎岖,来时还不觉,返程时偶有不便之处,这时便是秦铮出手的时候了,几次伸手帮扶,显露出的轻巧身姿令唐可歆直呼不科学。

行到半程,刚刚沿着山坡走到一个山头,从另一侧的山路上传来几声粗犷的大笑,随后伴随着说话声,四个灰头土脸的男人出现在秦铮他们不远处。

迎面相逢,那几人见到秦铮等人,瞬间停下了说话声,站在原地看着秦铮三人。

见状,本在说话的唐可歆也止住了话头,与十几米之外的几人对视。

秦铮的目光快速地从他们身上扫过,心下微微一沉。

为首的是一位长相凶恶的中年男子,身上的衣物破旧,头发和衣服上粘有泥土,看上去颇为狼狈,而在他的身后跟着三个同样衣着破旧的中年男子,一胖一瘦一矮,年龄都在三十左右。

三人中的胖子提着一个农村中常见的蛇皮口袋,其中鼓鼓囊囊的,而其他两人手中提着锄头和铲子,头发灰扑扑的,脸上带着些许憨厚。

“胡老大,咋整啊?要不……”

胖子凑到为首之人的身旁,猥琐的眼神朝着唐可歆两人身上望去,用着讨好的语气询问着意见。

唐可歆和谭雅君也开始意识到不妙之处,脸上浮现出惊慌的神色,悄悄挪到秦铮的身后。

那面相凶恶的男子眯了眯眼睛,将秦铮三人的表现收入眼底,一个小白脸和两个水灵灵的女娃娃,应该是城里那些脑子想不开进山找刺激的驴客。

想到此处,他嘴角露出了一丝狰狞的笑容,他无法理解这些城里人没事找事的选择,正如他无法理解自己当年对自家婆娘掏心掏肺,她却选择偷人一样。

不过,也无所谓,他俩的尸骨早已埋在着茫茫的大麋山中多年。

想到当年下手时的畅快,他的眼神中露出几缕凶光,开口道,“男的干掉,女的留下。”

“胡老大?”

身后的矮子和瘦子闻言大惊,他俩用着惶恐的眼神看着被称为“胡老大”的凶恶男子,迟疑不定。

他们是来发财的,可不是来杀人的,这要是被警察知道了,说不定是要吃枪子的。

胡老大目露凶光,扫了三人一眼,闷声说道,“深山野林,只要不说,谁也不知道,胖子,你去!”

“好!”

胖子闻言嘿嘿一笑,露出黄褐色的一口烂牙,将手中的蛇皮口袋放下后,提起一把斧头带着一脸淫*邪的笑容向着秦铮三人走去。

“秦铮,怎么办,怎么办?要不我们往回跑吧?”

秦铮的身后,唐可歆扯着他的袖子焦急地问道,而谭雅君已然小脸煞白,慌得不知如何是好。

秦铮轻轻叹了一口气,人生就是这样操蛋,你不找事,事情却会来找你。

从一开始秦铮就做好了动手的准备,说实话,他并不担心自己几人的安全问题,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带着自家表妹和她闺蜜躲到战争领主空间,然后召唤半人马碾碎他们。

但若非必要,秦铮并不打算在他人面前展露自己的秘密,哪怕是自己亲密的人。

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聪明的人会相信人心,但不会去考验人性。

至于唐可歆提议的转身跑路,这一条路完全走不通的,眼尖的秦铮从一开始就看见了为首那人背负着的猎枪一角,从型号看貌似是萨维奇m11步枪。

这是一款在五六十年代定制生产的步枪,以极高的精度和极低的价格而闻名,算上各类改造的型号,这款步枪在全球的销量达到了34万支以上,是物美价廉的代表之一,堪比国内的ak47。

所谓七步之内枪快,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。

以秦铮目前的身体素质而言,区区四个成年人对付起来并不困难,但哪怕是他,被猎枪命中仍旧会有危险。

因此,如何在正常人的范围内解决这几个麻烦,成为了考验秦铮的一个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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