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4 章 我的郎君惴惴不安

“娘子,鱼烤好了。”白茶拿着两条烤鱼跑了过来:“不过因为出来的匆忙,没有带调料,只撒了些盐。”

“有盐就够了,刚捞上来的鱼本身就鲜。”沈黛末给了孟燕回一条,自己和冷山雁一起吃一条。

沈黛末撕下一块鱼肉,放在嘴里一尝,顿时两眼放光,脑子里闪过了中华小当家的背景音乐:“嗯嗯嗯好好吃,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春游野炊的场景,雁子你快尝尝。”

孟燕回正拿着烤鱼,听到沈黛末的一声‘雁子’,下意识当成了‘燕子’,朝她看去。

却见她将鱼肉送到了冷山雁的嘴边,星星亮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。

孟燕回心中懊恼了一下,他的姓名跟最讨厌的楚艳章撞了字音,长辈们时常艳儿、燕儿分不清也就罢了,怎么就更沈黛末的郎君也同音了呢?

冷山雁无比斯文地咬了一小口,点了点头笑道:“确实很好吃,鱼肉很鲜美。”

“对吧对吧,我就说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。”沈黛末化身舌尖上的美食家,说道。

她的眼睛亮晶晶地,像夜晚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,说话的时候头上戴着的沉甸甸的花环上,娇嫩的花朵和娇艳欲滴的樱桃珠儿微微颤动,其中一朵花因为花茎柔软,已经低垂至她的鬓边,仿佛簪在了她的发间。

这花的颜色是极其浓郁的紫色,一般的男子都不敢佩戴此花,怕显得自己过于艳俗。

但垂在沈黛末的鬓边,非但不显得俗气,反而又一种在极致艳烈间素净淡雅的美,一颦一笑都格外生动。

孟燕回暗了暗眸子,转过身去,心中嘟囔了一声:一个女子长得这么好看做什么。寒山黛娘......怪不得霍青要对她大夸特夸。

饭吃到一半,天公突然不作美,万里无云的天空中,突然乌云滚滚,不多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。

“这雨太大了,快跑快跑!”沈黛末抓起旁边的冷山雁就往马车跑去,白茶他们也赶紧收拾围挡。

等他们回到马车里的时候,沈黛末和冷山雁的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,头戴的花环经过雨水的浇打,花朵似乎被淋地更加娇柔,淋淋的小水滴颗颗低落。

“真是扫兴,怎么就突然就下雨了,难得跟你出来玩一趟。”她用自己湿淋淋的衣袖去擦拭冷山雁凝着水珠的脸,小声地抱怨着。

“不扫兴。”冷山雁摇了摇头,他的皮肤本就白皙浸透,被雨水这么一洗,肤色更加冷白,但眉毛、睫毛、黑发却黑得更加浓郁,额前的碎发湿哒哒地垂下来,眸光更显幽暗。

“今日玩得很开心。”他举止温柔地摘下沈黛末头上的花环,露出她被打湿的小脸,清透微凉的指尖轻轻地抹去了她还在滴水的下巴。

他食指上戴着的玉蛇戒指,好似也想喝饱了水一样,变得更加有灵性,黑亮的眼睛幽幽的盯着沈黛末,摄人心魄。

“娘子,郎君做好,我们要回城了。”

查芝在外头说

道,马车开始晃动。

忽然外头传来一声放肆的高呼声,沈黛末撩开帘子一看,竟然是孟燕回在暴雨之下策马狂奔。

疯狂倾斜的雨丝如霹雳般砸在他的身上,他仰着头,任由狂风暴雨吹乱他的头发,打湿他的衣裳,鲜艳红衣如同暴风雨中一面火红的旗帜。

下人们在后面求爷爷告奶奶的养他去马车躲雨,再不然就穿上蓑衣斗笠,但他置若罔闻,直直地向着沈黛末的马车奔来。

“沈黛末,这么好的雨,你竟然躲在马车里。”他似一团火闯入沈黛末的视线,利落的眉眼带着肆意的笑。

这种肆意瞬间让沈黛末拉入到在边城草原,她冒着风险也要伏击匈奴的夜晚。震天彻地的厮杀声,滚滚凶涛如神怒般的雷鸣,剑光与血光并存,她的剑刺入敌人的心脏。

战斗结束,她仰头望着似撕裂般的天空,豆大的雨点不断倾砸在她脸上,却怎么也浇不灭她眼里沸腾的斗志。

久违的热血,和使不完的劲儿都涌了上来,沈黛末真想像他一样,也在暴雨里策马疯一回,但不行,雁子还在替她宽衣擦雨水呢。

自从上次在寒山县,她受了风寒高烧昏迷之后,雁子对她的健康就格外重视。

天气热一点就怕她中暑,天气冷一点又害怕她受寒,她去一趟边境,他准备的皮袄、毛毯都能堆成一座小山,别说去草原了,就算是勇闯北极冰川都足够了。

因此,只要在冷山雁身边,沈黛末就是再热血上头都会收敛些,不想让雁子为她担惊受怕。

而且古代发烧感冒是真的会死的,雁子在书里已经当过一回鳏夫了,她不能再让他当第一次鳏夫,被那么多人欺负。

热血,就应该留在战场!

使不完的劲儿,当然是用在床上啦~~~~

于是她说道:世子殿下,您已经被雨水淋湿透了,回去之后记得务必喝祛风寒的药。11[”

孟燕回有些意外,沈黛末竟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,劝他回马车避雨,而只是让他记得喝药。

“多谢你的好意,我记得了。”他顿时笑了笑,说完扬起马鞭,朝着城内奔去。

冷山雁坐在一旁,看着孟燕回在和沈黛末交谈时眼里流露出的欣赏,他顿时神色一紧,捏紧了衣裳。

“世子殿下真是......不拘小节。”冷山雁低笑着,为沈黛末穿上一身干爽的衣裳,同时为她擦拭头发。

沈黛末道:“他这样的性格确实很少见,很难得。”

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,男子很少有像孟燕回这样性格的,若说是因为他家有钱有权,可比他更大的权贵多的是,可那些家长们都共用一套大家闺秀的准则。

可见,孟灵徽是个多么难得的教育家,十分开明了。

冷山雁听到沈黛末用‘难得’两个评价孟燕回,指尖瞬间像被火烧燎了一样,颤动了一下,玉蛇戒指如应激一般,蛇瞳寒光凛凛。

回到城内时,天色已经黑了。

为下雨的缘故,路边几乎没有小摊贩摆摊,只有零星的几座酒楼还在开着,道路上行人和马车都极少,因而一路畅通无阻地回到了家中。

下人们打着伞替沈黛末和冷山雁遮风挡雨,绿意盎然的院子在大雨中显得烟雾迷离,就在经过院外时,沈黛末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压抑委屈的哭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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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黛末疑惑着走到门口,透过大门之间的缝隙看见阮青鱼正独自跪在屋檐下哭泣,周围一个人没有,院子里的每一个房间也都紧紧闭着,仿佛很是嫌弃这个人一样。

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她不解地问道。

冷山雁摇摇头,模样也是十分不解,看向旁边的下人。

下人小声道:“大娘子她最近新纳的一位小侍怀了身孕,大姑爷他知道之后生气极了,冲进去就要打小侍,感觉像是要把那小侍打流产一样。小侍受到了惊吓,直喊肚子疼,把大娘子和太爷都吓着了,大娘子扇了大姑爷一巴掌,太爷也罚大姑爷跪着,不给他晚饭吃,大姑爷就一直哭到现在。”

沈黛末震惊无比:“啊?大姐纳了小侍?还怀了孕?什么时候?”

“都是妻主出征时候的事情了。”冷山雁一边低声说,一边不着痕迹地拉着沈黛末往主屋走,不想让屋里的阮青鱼听到动静,再出来纠缠沈黛末。

怜依是冷山雁安排的人,为的就是报复阮青鱼,让他自顾不暇,省得惦记沈黛末的家产。

沈黛末在战场上换来的荣耀财富,可不是为他们一家做嫁衣裳的。

怜依自从得知自己有了身孕之后,第一个告诉给冷山雁,但因为不满二个月,所以一直瞒着不让阮青鱼知道。

如今怜依的胎位已稳,又诊出是个女孩,开心地不行,这就意味他往后在大房的位置是站稳了。

而冷山雁的报复才算真正开始。

沈庆云有了第一个女儿,那兰姐儿就不再是沈家的一根独苗。

胡氏起初也不待见怜依,但自从知道怜依怀了女儿之后,对他的态度就大转变。毕竟胡氏再讨厌小侍,也是爱孙女的,更何况这小孙女的爹可没阮青鱼的泼辣势利,自然也就慢慢接纳了他。

如今他们都将怜依当宝贝似的宠着,而阮青鱼,他自己养废了兰姐儿,又惹得沈庆云厌恶,往后都不需要冷山雁出手,他就会自食恶果。

“您走后没多久,大姐就纳了这个小侍,名叫怜依。是个可怜人,因为卖身葬母而被大姐买下,他感谢大姐的恩情,甘愿以身相许,或许是因为一人心意相通,很快便有了孩子,听说还是个女儿。”冷山雁淡淡道。

“这样啊,大姐的动作还真快......”沈黛末喃喃道:“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孩子了,太迅猛了吧。”

沈黛末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,她感觉自己也没走多久,好像转眼间,家里就又要添一个新成员了。

听到沈黛末的感叹,冷山雁顿时感觉心一疼,好像被毒针狠狠地扎了一下。

一旁的白茶也满脸担忧地望向冷山雁。

“虽然是小侍,但人家怀孕了是喜事,还是给他送点礼去吧。”沈黛末说道。

“......是。”冷山雁声音低哑苦涩。

妻主,连别人的孩子都这样喜欢了吗?

他低垂地手轻捂着自己的腰腹,向来冷静自持的他,罕见地流露出不安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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